六百三十四 定计?(1 / 1)

事情已经有大致的脉络,不过就和云东说的一样依旧无法解决问题。

云东撑着头说道:“最初将作品发布到网站上的账号已经被骗走了,里面还有小说的原稿,换句话说桐乃已经没什么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这本小说是自己写的,现在这件事以正规手段很难解决吧。”

高板京介举手道:“那个…桐乃有为了写《妹空》而在涩谷现场取材收集的相关资料、笔记和照片,这些可以在《妹空》中找到对应的剧情,如果有这个的话,能不能证明《妹空》是桐乃的作品?”

“唔,为了写作而收集的资料吗……”

喝了一口饮料,云东继续帮忙分析道:“这个倒是有点用,但无法作为决定性的证据,那个窃取者完全可以说这是桐乃在看过《妹空》之后才伪造的资料。”

“这件事最重要的凭证是最先发布作品的账号,但账号却被对方骗走了,那个窃取者也是在获得了这个账号和原稿之后,才敢将《妹空》据为己有。”

纱织叹了口气:“如果能让对方承认这本小说是桐乃写的就好了,不过这应该相当困难。”

“这是理所当然的吧,窃取他人的作品这已经是违法行为,既然那个窃取者敢做出这种事,那就不要寄希望于他能自己幡然醒悟了。”

桌子旁一时间沉默下来,云东倒是不怎么担忧,自顾自的喝着饮料,五更琉璃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纱织最先开口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对编辑部说明事情经过,然后让他们详细调查这件事——在下认为还是只有这个办法。当然就和京介说的一样,直接打电话过去申诉的话只会被对方当做常见的抱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最好直接和负责《妹空》这个企划的关系者取得联系。”

“这样做的话问题就变成了如何联系上编辑部的人。”

纱织犹豫道:“其实……在下也不是说没有关系可以用。”

高板京介惊喜的反问道:“这是真的吗?”

纱织有些困扰的挠着脸颊,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是真的……不过也不是什么很有力的关系就是了。我没办法做到‘那部作品是抄袭的,你们给我想点办法’这种事,只能用点什么理由,和出版社的某个人取得见面机会……因为不是直接有认识的人在编辑部工作,所以在下取得的见面机会最多只能指定编辑部,却不是特定的某个人,不好意思,在下的人脉只能做到这种地步。”

注意到纱织的困扰,云东开口道:“如果纱织你觉得为难的话,这件事让琉璃来也行,其实她应该也能联系上编辑部。”

“欸?我也可以?”

结果在纱织和高板京介疑惑之前,反而是五更琉璃十分惊讶,云东无奈的笑道:

“琉璃你创作的同人作品已经被官方看中转正,对于作者来说这就是一种成功的证明。像你这样已经小有名气的作家主动联系的话,我想出版社不会拒绝吧,不过记得要想一个合适的理由,还有要用‘黑猫’这个作家账号联系。”

不管作品到底怎么样,但只要成功出版或者商业化,就说明已经踏过正式作家的门槛,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和出版社正在宣传的作家‘理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