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一次审判(2 / 2)

革命历二百三十二年三月,罪犯名为蕾拉玛露卡尔,年约二十五岁,移民身份。

被指控在eu共和国反对布列塔尼亚的战争中频繁来往于两个国家之间,并多次以多种方式协助布列塔尼亚,泄露了eu准备派往欧系布列塔尼和北美洲的兵力调动方案。

她通敌卖国的罪行由爱国者约翰巴萨向议会和最高法院告发。而后,证人逐一进行作证。

约翰巴萨,本土身份,进过债务拘留所,是罪犯蕾拉玛露卡尔的朋友,与罪犯存在经济纠纷,是这起叛逆案的告发者。他在西德尼卡顿先生的提问中表示自己告发查尔斯达奈的罪行完全出于爱国主义,绝不掺杂任何个人目的。

罗杰克莱,罪犯的仆人。他在罪犯的衣袋和书桌的抽屉里多次看见记载着关于海上陆上的部署和备战情况的表册,并在加来和布洛涅看见过罪犯将表册给法国绅士看。值得一提的是,罗杰克莱与上一个证人约翰巴萨在七八年前就已经互相认识了。

露西雷姆,同样在船上见过罪犯,并与罪犯有过友好的交谈。她证明了罪犯在上船时有两位布列塔尼亚人伴随。在此期间,罪犯与两位法国绅士有过谈话并且传递了文件。在马内特小姐与罪犯的交谈中,罪犯表示了对她无助处境的同情,还打趣地说了一句,“也许销鲁鲁这家伙在历史上可能获得和拿破仑先生几乎一样大的名望”。

雷姆夫人,自称雷姆小姐的母亲,她作证说:革命历十一月的一个星期五晚上,她曾因办理业务搭乘邮车从伦敦到多佛,当她几天后从eu归来时,与罪犯搭乘了同一艘船,但她并未与罪犯有过交谈。

贾维斯洛里,被告蕾拉的前事务律师,现澳洲银行职工。曾无缘由地被长期囚禁。在三年或者三年半以前,即他刚获得释放的时候,罪犯曾到伦敦的住宅拜访过他。但他对当时的情形已经没有办法做出任何有用的陈述。

……

在证人做完陈述后,案件审讯的目的转为证明五年前十一月那个星期五晚上,罪犯曾和同谋搭乘到多佛的列车,到一个要塞和海军船坞收集情报。

法庭又审讯了相关证人,意图确认蕾拉玛露卡尔就是当时在指定的时间到要塞和船坞所在的镇上的一家旅馆的咖啡厅里等人的人。

然而,在被告的辩护律师对证人进行盘问后,并未获得有用的讯息,只是了解到该证人在其他时间从未见过罪犯。

就在案件的审理陷入胶着的时候,被告蕾拉的辩护律师提出“相貌辨别”。他询问证人是否肯定蕾拉便为罪犯,是否见过与罪犯相貌相似的人。

在证人信誓旦旦地说绝未见过与罪犯相貌相似的人后,在场的人发现律师的朋友罗威尔小姐与罪犯蕾拉相貌极其相似。

接着,被告的辩护律师向法庭陪审团证明了证人巴萨是一个受雇用的暗探和卖国贼,证人克莱是其朋友。他们作伪证污蔑蕾拉。

除此之外,首席律师菲拉蕾巴尔托罗小姐还表示某些eu的头面人物在此次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利用了最低下的民族反感和恐惧心理以争取人心。

紧接着,律师再次讯问证人。

随后检察官再次做出发言。审判长就本案件也做出多次发言。

最终,陪审团在经过讨论后通过他们的主席发言:他们未取得一致意见,希望退庭,隔日进行自我辩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