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土司制度及马三的真实目的(1 / 2)

土匪?如果能活下去,倒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一条路,毕竟土匪是不用查户口的。元宇就这样想着,问道:“马兄,你说的土堡寨是不是土匪窝?”

马三明显一愣,随即也想明白了,外乡人,不了解正常,于是耐着性子给他讲解了大明对少数民族区域实施的行政制度。

“哈哈,我们这里寨就是你们那边的邨(村)、庄、堡等,叫法不一样”,马三随即解释到,元宇听完后恍然大悟,没错,后世还有很多地方延续了寨,基本都成了旅游景点。怎么就没想起呢。

“对了,马兄,你可知那个李员外的情况?”元宇见大家也都聊开了,也觉得眼前的马三倒是很合他口味,不由得话也多了来,况且他也急需了解到现在这个时代,社会的情况。

“哦?老弟是想,,,?”马三以为元宇是想报仇或者干什么的。

“我只是随口问问,想着看还有没有机会再去讨个差事”元宇觉得那个管家虽然有点看不起人,但也不至于就记仇了,只是他想侧面了解这个社会而已,不知从何开口询问。

“哈哈,那你算是问对人了,你要问其他人,可能不晓得,但我恰好晓得,他也是你们汉人,是一个商人,迁移过来的,在这边做生意发了财,就捐了一个正职以外的官,给他们的美誉,在城中属于假好人那种”马三不停的讲道。

随后啊,元宇也从马三口中知道了一些事情,马三确实知道得很多,这让元宇不得不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原来,此地与其他汉人居住地的管理模式不一样,这里的土司对百姓来讲就是天,原因是朝廷对少数民族区域实施的土司制度,土司制度的雏形就是羁縻政策,最早可追溯至秦朝,到了元代“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于是土司制度正式确立。

后明朝承袭了元代土司制度,是土司制度发展最为完善的时期,因此有“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的说法。

作者语:根据《明史》记载,明朝土司制度“皆因其俗,使之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有相仇者,疏上,听命于天子”。对土司制度具体办法作出了描述,可见,明代土司制度在各个方面相较元代都更为完善。

土司制度采取“以夷制夷”的方法,在当地选拔领导人大大提高了百姓对于中央管理的可接受程度,并且通过世袭延续了家族间的紧密关系,有效避免了中央与地方的正面冲突。同时,分区设置土司能够使各区之间相互制衡,有效降低了各地区,各民族之间发生内部冲突的频率,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和谐发展,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土司制度确实对明朝前期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制度本身固有缺陷和中央王朝的不作为,其弊端在明朝中后期逐渐显露。

其一,设置大量土司区分区管辖,在后期导致各区之间产生隔阂,斗争频发。同时各土司陆续扩张势力,野蛮掠夺欺压百姓,分裂割据,企图叛乱,造成动荡混乱的局面,给地方人民带来惨重损失,最终导致明王朝失去了部分领土。

其二,明朝中后期统治腐败不堪,中央朝廷对地处偏远的边疆地区考察松懈,疏于管理,地区对中央的联系减少,致使部分土司日益猖獗,自立为王。其三,土司制度具有高度的封闭性,先进文化传入受到了限制,使落后的农奴制和奴隶制长期延续,严重阻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但在万历年间,皇帝发兵讨伐土司杨应龙土司获得成功后,不再对杨应龙下辖的播州设置新土司,而是直接改土归流,自此改土归流登上历史的舞台,但其效果徒有其表,直到清朝循序渐进地进行改土归流,雍正时期大刀阔斧地废除土司,改土归流才算取得了成功。

在土司制度下,官职继承方面,明代对土官的承袭有严格规定。所有规定都是为了由继承问题引起的族人之间不必要的争端。土司要将后继之人的名单层层上报至中央,得到中央朝廷的批准。在土官家族中,主要继承者是土官的长子,如果没有则按孙子,女婿,妻子,近亲,女儿和旁系亲戚的顺序继承官职。没错,明朝土司的官职可以由女性继承,因此明朝有不少的女土司。就拿石砫举例,洪武八年,设立石砫宣抚司,隶属于重庆卫,后天启年间由宣抚司升为宣慰司,隶属于夔州府(今奉节),此时城内宣慰使马祥麟。而马祥麟就是大名鼎鼎的秦良玉女将军儿子。

听到这,元宇有些激动,这他了解啊,这位是大人物啊,死后更是被南明王朝追封为忠贞侯,此人是唯一被载入正史的女将军,那一生彪悍的战绩和无畏的大义更是让元宇无比尊敬和仰慕,他既然来到这里,他必然是要去拜访的,但肯定不是现在落魄的时候去见他偶像,后世到石柱旅游的时候,他也去了后世秦良玉陵园“三教寺”进行瞻仰。

就连崇祯皇帝为她题诗4首:学就西川八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由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