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哥舒明朗(一)(1 / 2)

食月自己醒来后,有些茫然地看着四周的摆设,当她发现床上好像躺着个人,呼吸均匀,睡得正沉时,她下意识地拔出藏在袖筒里的匕首,慢慢地站起,朝床边一步步靠近。她要要回自己的儿子,不能让孩子跟着这个冰冷无情,人格分裂的男人。可当她走到床边,准备扬起匕首刺过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张恬美干净到,不属于这个尘世间任何女子应该有的绝世容颜。她蒙了,有一段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在脑中悄然绽放,前世的种种如过电影般在脑海中回放。反应过来自己手里还握着匕首,她吓得把匕首失手摔落地上。匕首落地的声音惊醒了我,也惊到了正从楼梯口上来的天狗,它的耳朵极其灵敏,自然听到屋内动静不对。它瞬间出现在房门口,不假思索推开了两扇房门。

“天狗?”食月望着门口,又转回视线望着我,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女娃?”

“食月,你醒了!”看到活生生,会说话会动的食月,我激动万分。

“这,你们,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不是西晋,是唐朝,对吧?”

我和天狗互望一眼,“对啊,”我下床来,“不过你听我说,食月,是你的前世,你这一世,复姓哥舒,名岚。你不用这么看着我,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天狗,还有你,这一世投胎转世的时候,孟婆汤不够了,所以,这一世,我们还没到时间,就记起了前世的事情。”

食月听到这样的解释,看她表情,好像不信,或者,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是,我不管,我很快切入了正题,

“听说,安史之乱的时候,唐玄宗由于久处太平,不懂军务,也就听信了杨国忠的谗言,派遣宦官边令诚前去督战。当时的统兵大将哥舒翰明知,那时间出战,于军不利,却被圣旨逼着,率军出关迎敌。哥舒翰明知会中了敌人奸计,却后退不得,最后被俘,却拒不归顺,被安禄山暗中处死。这哥舒复姓,可不是汉人姓氏,莫非你也是——”

“哥舒翰,是我的祖父。祖父死后,京城的家人,分崩离析。当时我才只有十岁,后来,连父亲和母亲也相继离世。我的曾祖父是契丹哥舒部落的首领,叫作哥舒道元,哥舒部落自从归顺大唐后,就世居安西,我本是想去找曾祖父的。”说到此处,她欲言又止。

“食月,你怎么会嫁给静王爷?”

“起初,我并不知道他是王爷,我是在去安西的路上巧遇的,只以为他是个富商,后怀孕被带到军营才知他的身份。生下朗儿后,他对我越来越好,去年我无意中偷听到他要弑君夺位,我只想和朗儿过平静的生活,我劝过他很多次,可他就是不听,他就是个做着帝王梦的疯子。他甚至劝我联系哥舒旧部,助他起兵。于是,我带着朗儿逃跑了,我绝不能拿我的儿子去冒险。他恨我的背叛,又恐我泄露他的密秘,一路追杀。我逃无可逃,只好和朗儿分开,希望他能放过朗儿。”

“对了,朗儿,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孩子?”

这时,天狗插话了,“你的儿子很安全。只是,你现在不能见哥舒明朗,否则你必暴露。静王爷的人随时会找到他,到时候你还得死。”

“不能和我的儿子呆在一起,我生不如死。”

“你死了,万一歌舒被王爷打残了,就没有人可以保护他了。”我凉凉道。

“我,还有我。”她拍着自己的胸口,证明着自己可以保护好孩子。

“那就得听我的。先保住你自己。”

“好,女娃,我听你的。”眼前这个曾经与她很要好的朋友,总能给她很安心的感觉,仿佛站在她面前,就充满了力量,让人很安心。

然后,我就将食月安排在春风细雨第一楼,天字二号房,即我的隔壁住下了。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当我在凤翔的大街上,看到几个稍大点的乞丐对着一个头发乱篷篷的小男孩指手画脚,动手动脚时,我一眼认出了他。他就是小哥舒明朗。他的母亲是突厥旺族,父亲是汉人王爷,这算不算是血统高贵的混血儿呢?当然算了,美得不要不要的,只比慕容冲小时候差了一点点,只是一点点而已。乌溜溜的大眼睛漆黑明亮,粉雕玉琢的小脸红扑扑白嫩嫩的,就是有点脏,看样子这几个月没少吃苦。看着几个大点的孩子在欺负一个小孩子,天狗道,

“主人,要不要帮帮他?”

“不用了。”

“为什么?主人之前不是还说让我照顾他吗?”

“没有这段经历,他如何能遇得到能与他相知相守的宋恬儿?不管是富贵,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残疾,都愿意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个对他始终不离不弃的女子,宋恬儿,他值得拥有。这段苦,天道还给了他,一个优秀的宋恬儿。什么都可以漏过去,唯独这段苦,不能落下。”

“是。”

“这段因果,天道安排得合情合理。有苦有甜,先苦后甜。也算是公平,挑不出理来。”

“那就不管了?”

“如果管了,他很可能与宋恬